教育中心转发机关党委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
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现将商务委机关党委关于“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通知转发如下: 一、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要严明纪律规矩。为确保中秋、国庆节日风清气正,重申有关纪律要求: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详情]
2018-09-21
→各科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结合教育中心工作实际,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2018年中秋节及“十一”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期间放假安排 9月21日(星期五)中午12:00后,教职工配合保卫科做好安全检查后即可离校,9月22日(星期六)—9月24日(星期一)放假,9月25日(星期二)恢复正常工作。 [详情]
2018-09-20
→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报销探亲路费流程,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结合我校工作实际规定如下: [详情]
2018-09-13
→2018—2019学年度教师聘用按2017-2018学年度被考核教师人数比例分配级别名额,其中:一级教师占被考核专任教师总数的10%,二级教师占被考核专任教师总数的45%,三、四级教师占被考核专任教师总数的45%。2017—2018学年考核不合格者,被聘为四级教师,或根据情况不予聘用该教师。入职不足一年仍在实习期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注:这类教师不计入本次教师聘用总人数)。教师聘用根据教师考核总分由高至低按下列条件进行。 [详情]
2018-07-09
→201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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