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教育中心正常的工作、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纪律,现制定请销假制度管理规定。 一、请销假原则 (一)全体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班、离开工作岗位的,均需请假。 (二)请事假2天(含2天)以上需要由本人写书面申请;请病假2天(含)以上需要有正规医院开据的病休假条。 (三)凡没有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就不上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审批假权限 (一)1天以内的病、事假,由科长审批。 (二)2天至3天的病、事假,由科长报主管中心领导审批。 (三)4天及4天以上病、事假,由主管中心领导报... [详情]
2018-04-04
→根据教育中心实际情况,经教育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制定安全奖发放方案如下: 一、发放范围 周期内在岗工作的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和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特别情况 1、新招录、调入及在职转退休人员,根据实际在岗时间计算。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安全奖: (1)周期内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及安全、治安、计划生育等违纪违法情况者; (2)出现重大交通违法(闯红灯、酒驾、超速、交通肇事逃逸、涉牌)之一或发生亡人交通事故; (3)周期内缺勤一半以上者(含休产假教职工)。 三、发放说明 鉴于... [详情]
2018-03-21
→根据教育中心实际情况,经教育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制定校内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如下: 一、季度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发放范围 季度内在岗工作的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和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特别情况 1、新招录、调入及在职转退休人员,根据实际在岗时间计算。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季度绩效工资: (1)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及安全、治安、计划生育等违纪违法情况者; (2)季度内缺勤一半以上者(休产假教职工除外)。 二、年度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发放范围 年度内在岗工作的聘用合同制... [详情]
2018-03-21
→根据教育中心实际情况,经教育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制定综治奖及财政一次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如下: 一、发放范围 年度内在岗工作的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和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特别情况 1、新招录、调入及在职转退休人员,根据实际在岗时间计算。 2、年度内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及安全、治安、计划生育等违纪违法情况者,不享受综治奖及财政一次性绩效工资。 3、全年病事假累计25天(不含)以上者(休产假教职工除外),根据实际出勤月数发放。 三、发放说明 全市综治奖和财政一次性绩效工资统一打入工资卡,... [详情]
2018-03-21
→一、项目准备: 1、各部系准备预申报项目材料 2、申报项目负责人及部系负责人参加项目立项评议会(项目立项评议单:相关领导签字) 3、通过领导批准的项目,负责人准备评审材料〔⑴项目申报理由和主要内容、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⑶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⑷绩效目标申报表 ⑸200万以上及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还需专家论证意见〕 4、财务基建办组织项目评审并向财政局申报项目 二、项目执行: 1、财政局批复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部系负责人参加项目启动会 2、具体实施:分为“招投标项目”和“三方比价项目”... [详情]
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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