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教育中心文件
中心(2016)6号
教育中心2016年
全员聘任工作的办法和程序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教育中心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2015年度中层干部、教师、班主任、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考核结果,经领导班子研究,现制定2016年全员聘用工作的办法和程序。
一、基本原则
在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公平、公正基本方针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实行自主应聘、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竞争上岗。
二、中层干部聘用办法
(一)基本标准:中层干部聘任依据的基本标准是:与教育中心的发展目标保持高度一致,具备承担所聘职务的基本素质和较高管理能力,敢于担当、以身作则、无私奉献、同心同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聘用办法及程序
1、2016年中层干部聘任采取简单程序,凡教育中心和现职中层干部双方对原聘任岗位没有变动意向的,双方不用履行聘任程序,双方在2015年所签岗位协议书自动顺延一年六个月,教育中心继续聘任该中层干部一年六个月。
2、2016年教育中心提出空缺中层干部岗位、需要变动中层干部岗位聘任人选和增加中层干部岗位的是:空缺经济管理系主任岗位人选、总务处主任岗位人选、财务基建办公室主任岗位人选、国际商务系副主任岗位人选;变动培训部主任岗位聘任人选、公共课教学部主任岗位聘任人选、财务基建办公室付主任岗位聘任人选;增加信息中心主任岗位。教育中心将公布上述中层干部岗位的岗位职责、应聘条件。
3、凡有意竞聘上述中层干部岗位的教职工,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中心提出竞聘申请。教育中心将根据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产生拟聘人选,最后经教育中心党委研究决定,教育中心主任进行聘任。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中层干部聘用工作时间从2016年2月27日至3月4日。
1、2月27日,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就全员聘用工作具体办法及时间安排进行说明。公布内设机构职责、中层干部岗位职责、岗位职数、聘用条件、聘用办法。教职工根据聘用条件和个人实际申报中层干部岗位,竞聘中层干部的教职工请于2月27日下午4:30以前,将竞聘申请表报到全员聘用工作办公室,写明本人竞聘理由和完成科室工作的设想。
2、2月28日—2月29日,领导(考核)小组对申报中层干部人选进行考核,提出初步拟聘人选意见报党委审议。同时,将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月29日—3月2日。
3、3月3日,党委对领导小组提交的初步拟聘人选及公示结果进行审议,并确定各中层干部岗位的聘用人选。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布中层干部聘用结果,教育中心主任聘用各部门的中层干部。同时进行教师聘任动员。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中层干部在聘用工作结束、新的中层干部正式到任前,必须坚守岗位,全权处理本部门工作。如在聘用工作结束前,部门领导擅离职守,不履行领导职责,造成学校工作受损的,学校将视情节和损失轻重,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2、各部门职工在聘用工作结束、新聘任的中层干部到任之前,必须接受原部门领导的行政管理。如出现不服从领导,造成学校工作受损的,学校追究当事人相应的责任。
三、教师聘用办法
(一)基本标准:教师聘任依据的基本标准是:具有完成所聘岗位的素质和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能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师考核合格、学生评价良好。
(二)聘用办法及程序:
1、公布2015年度教师考核结果、2015年度班主任考核结果、2015年度授课时数,同时公布教师岗位职责、岗位职数、应聘条件。
2、聘用采取个人申请、双向选择的形式产生拟聘人选。全中心在职人员均可竞聘所有教师岗位,每位教职工可以申报两个竞聘岗位。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教师聘用工作时间从2016年3月3日—3月7日。
1、3月3日。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布2015年度教师考核结果、2015年度班主任考核结果、2016年教师级别聘用标准和教师岗位职责、岗位职数、应聘条件。教职工根据聘用条件和个人实际申报教师岗位。竞聘教师岗位的教职工请于3月4日上午11:30以前,将竞聘申请表报全员聘用工作办公室。
2、3月4日,聘用工作办公室对竞聘教师岗位人选进行整理,并按部门分类,同时将分类人选提供给有关教学部系主任。
3、3月7日,各有关教学部门主任与竞聘本部门的教师进行谈话,提出本部门拟聘人选名单。同时,有关部门主任与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就本部门拟聘人选进行审议并报中心全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4、3月8日,网上公布教师聘用结果。
(四)工作要求
教师在聘用工作结束前,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完成本人的授课任务。如在聘用结束前,教师擅离职守,不履行教师职责,造成学校工作受损的,学校将视情节和损失轻重,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四、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聘用办法
(一)基本标准: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聘任依据的基本标准是:具有完成所聘岗位的素质和能力,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工作积极主动、服务热情、细致严谨、不出差错。
(二)聘用办法及程序:
1、根据2016年1月18日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届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教育中心关于调整行政、工勤岗位级别设置及应聘条件的决定(暂行)》精神,教育中心将对行政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的岗位级别进行调整,教育中心将公布调整后的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的岗位级别、岗位职数、岗位职责、应聘条件。
2、凡有意竞聘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的教职工,可根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教育中心关于调整行政、工勤岗位级别设置及应聘条件的决定(暂行)》文件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中心提出竞聘申请。教育中心将根据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产生拟聘人选,最后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教育中心主任进行聘任。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行政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聘用时间为:3月8日—3月11日。
1、3月8日上午,网上公布需要竞聘的行政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的岗位级别、岗位职责、岗位职数、应聘条件、聘用办法。竞聘行政管理岗位或工勤岗位的教职工请于3月8日下午4:30以前将竞聘申请表报全员聘用工作办公室。
2、3月9日上午,聘用工作办公室对竞聘行政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的人选进行整理,并按部门分类,同时将分类人选提供给各部门领导。
3、3月9日下午—3月10日上午,有关部门领导与竞聘本部门岗位的人选进行谈话,拿出本部门拟聘人选名单。同时,各部门领导与主管校领导就本部门拟聘人选进行审议并报中心全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4、3月10日下午,网上公布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聘用结果。5、适时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进行聘任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在聘用工作结束前,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完成本人承担的工作任务。如在聘用结束前,擅离职守,不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学校工作受损的,学校将视情节和损失轻重,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五、未被聘用人员安置办法
教职工在2016年聘用工作中未被聘用任何工作岗位的,属未被聘用人员,按《教育中心未被聘用人员安置和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六、合同到期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上岗人员办理上岗协议手续。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教育中心
201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