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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6-05-24    创建人: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教育中心文件

中心(2016)018号

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

使用管理规定

    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是学校为教师进行现代化课堂教学配备的重要设备,各任课教师和学生均有爱护、管理的责任与义务。为保证全校多媒体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提高教室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效率,特制订学校教室多媒体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各教室多媒体设备日常管理第一责任人为各班主任,对本班教室多媒体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与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学校将教室多媒体设备的管理纳入班级量化管理,作为教师评比的内容之一。

    2.各班确定一名学生作为多媒体设备日常管理员。负责教室内多媒体设备的防尘、防水、防潮、防震、防盗等日常管理,负责每日课堂及放学后多媒体设备开关机操作。其余人员未经任课教师许可,不得使用及操作多媒体教学设备。

    3.晚自习各教室使用多媒体设备由校宿舍管理办公室安排宿舍管理员负责开关多媒体设备。负责人使用前后均应检查多媒体设备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4.多媒体课桌钥匙由各系部统一管理。

    5.严格遵守多媒体设备的操作规程。投影机关闭后,待风扇停转彻底冷却后(约2分钟),方可切断总电源。投影机关机后30分钟内不得重新开机。

    6.未经校信息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改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多媒体设备,不得擅自将多媒体设备移出电子讲台外使用,严禁利用多用插座充电等。校各系办、班主任、信息中心及宿舍管理员将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将当场没收充电设备并转交各系办及宿舍管理办公室进行处理。如出现因违规充电而将教学设备断电造成的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等情况,将由各班主任、宿舍管理员监督当事人恢复设备正常供电、运行。

    7.各班多媒体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查找原因并由班主任核对后上报系办。正常损坏由各部系及宿舍管理办公室填写多媒体设备维修申请单(见附件),并流转至信息中心进行维修。线路如因非正常使用而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经系办及宿舍管理办公室核查确认后,将由各班主任及宿舍管理员监督当事人赔偿并负责维修。

    8.信息中心见单每周五下午安排多媒体设备维修事宜。

    9.本规定自实施之日起执行。

附件: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多媒体设备维修记录单

                                                                 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

                                                                   2016年5月24日  

附件:

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多媒体设备维修记录单

班级


教室


班主任/宿管员



故障发生

时间



故障描述



部系/宿管办意见


部系/宿管办负责人


信息中心意见


维修记录


维修费用


完成时间


维修人


验收


备注:此记录单最终由信息中心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