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教育中心关于开展 “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6-05-25    创建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的精神,进一步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及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部署会的要求,结合教育中心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为遵循,紧扣市纪委专项工作整体部署,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建章立制,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教育中心干部清正、行风清廉、管理清明,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促进群众满意度的不断提升。 

二、范围对象及专项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范围:教育中心各科室。 

专项整治对象:教育中心各科室和在岗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专项整治时间:2016年5月到2016年12月。 

三、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教材教具、教学设施设备等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问题。

(二)学校基本建设或财政专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腐败问题。

(三)对外提供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过程中存在的腐败问题。

(四)在招生就业、学生日常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侵害学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图书教材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腐败问题。

(六)学生奖助学金发放和免学费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七)其他侵害学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工作步骤及具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5月底) 

传达、学习、领会市纪委开展专项整治治理的要求和部署,制定教育中心《关于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开展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建立工作机制,列细工作清单,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具体责任,全面启动该项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6年8月底前) 

各科室要对照整治和处理的主要内容,认真查找本科室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认真填报《自查整改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及时报送教育中心纪委。对于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问题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 

(三)问题查处阶段(2016年10月底前) 

教育中心纪委做好专项治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针对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认真梳理专项治理工作中受理的信访举报情况,加大问题线索的初核力度和案件查办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专项治理不重视、走过场的,及时约谈部门负责人;对敷衍塞责、作表面文章的,严肃问责。 

(四)总结汇总阶段(2016年11月中旬) 

在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要从完善制度的角度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不断扩大整改成果。要严格执行好党的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严格规范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和程序,建立健全各类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各科室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于11月5日前报送办公室。

教育中心纪委将在各科室总结的基础上,形成教育中心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于11月15日前报送商务委纪检组。 

五、工作要求 和组织保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中心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科室要充分发挥在整治活动中的职能作用,按照要求逐项落实各个阶段工作。要着重查摆当前存在的自身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把好脉、下对药。同时要层层分解细化,逐条明确责任,逐项限期整改,逐个问题销号。要做到问题找得准、措施定得实、整改行动快,形成工作有合力、组织更周密、活动富有成效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落实监督检查。中心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督促办理,对群众来信来访进行汇总分析,对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直查快办。 

(四)严格责任追究。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科室专项整治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配合、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线索调查不彻底等问题,以及整治工作结束后反映和查实问题仍然较多的,严肃追究责任,既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    

教育中心开展 “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

组  长:于承锦   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倩春  党委副书记、主任 

            尚丽英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张静来 党委委员 副主任

           张丽君 副主任

           林  梅 纪委委员 联大办公室主任

           康建兰 纪委委员 教务处主任

           王瑞芊  办公室主任 

           李春娟  财务基建办公室主任 

           史伟民 信息中心主任

           王海龙 工会主席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主任  

           张景林  学生工作处主任 

           徐  明  国际商务系主任

           苏  悦  经济管理系主任

           龚  丽 培训部主任

           王守强 总务处主任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教育中心

2016年5月5日       

附件

自查整改情况登记表

(空白处不够可附表)

填报科室: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自查问题内容

责任部门

分管领导

整改期限

整改措施及要达到的效果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填报人:     科室领导(签字):     分管校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