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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教育中心节水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6-06-01    创建人: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教育中心文件

中心(2016)20号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教育中心

节水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的用水管理,节约水资源,防止浪费,建设节水型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规定,结合教育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及对象

教育中心(水岸南街1号院)校园内所属的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首都联合职工大学(校本部)、赛达餐饮有限公司及综合楼使用单位

二、用水管理方式

1、本校园区域内,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用水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用水管理方式。即每年根据市节水办下达的用水指标,对本年度用水定额再分配。

2、本校园区域内,实行北京市民用阶梯水价进行计费,超计划用水按加价水价计费。

3、本校园区域内,用水计量表实行每月查验一次,对用水使用情况每两个月汇总一次,通报各使用方。各使用方要及时缴纳水费。

三、节水措施

1、加强节约用水教育,设置节约用水标志,增强全体师生的节水意识。

2、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用水时尽量开小流量,缩短用水时间,做到“随手关水”、“人走水关”,杜绝“常流水”等严重浪费现象。发现漏水及时报修,杜绝安全隐患。

3、建立健全节水工作责任制,各科室领导是科室所在区域负责人,负责落实各项节水措施,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评。

4、总务处、学生处要加强对各用水单位、全校师生节水用水的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浪费水资源的行为,严肃处理破坏、损坏节水设施、设备的行为。

5、加强节水用水检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要每日检查区域内用水节水设施,节假日、放假前要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节水检查作为晚自习值班和节假日值班的工作内容,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6、总务处水电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用水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经常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

7、学生宿舍、学生浴室要逐步实行定额用水;绿化养护要科学浇灌,杜绝大水漫灌现象;运动场地冲洗要节约用水,减少浪费;禁止在校园内冲洗车辆。

8、总务处安排专人定时定期记录水表,每月对用水量进行分析,发现情况异常,立即查找原因。

本办法自2016年 6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教育中心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