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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教育中心关于绩效工资的发放方案.
发布日期:2016-06-15    创建人:

根据教育中心实际情况,经教育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现就发放绩效工资相关事宜做如下说明:

一、季度绩效工资发放范围及发放条件

在岗工作的聘用合同制人员和劳动合同制人员。其中新招录、调入人员及在职转退休人员,根据在岗时间计算。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季度绩效工资

1、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及交通安全、治安、计划生育等一票否决情况者。

2、季度工作日内因病事假累计缺勤15天(含)以上者;(休产假教职工除外)

二、年度绩效工资发放范围及发放条件

在岗工作的聘用合同制人员和劳动合同制人员。其中新招录、调入人员及在职转退休人员,根据在岗时间计算。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年度绩效工资

1、本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及交通安全、治安、计划生育等一票否决情况者。

3、全年累计事假5天(含)以上者,病假20天(含)以上者。

三、发放说明

鉴于绩效工资通常先于周期结束前发放,因此若出现不享受绩效工资的任何一种情况,则学校将在下一次绩效工资中扣除已经发放给本人的绩效工资。

统一打进工资卡,个人所得税根据相关规定计算,一并扣除。

本方案仅限于2016年绩效工资的发放。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教育中心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