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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教育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制度(2019 年修订)
中心〔2019〕007号
发布日期:2019-04-09    创建人:党委办公室

      为保证党委领导下的主任分工负责制的顺利实施,保证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现根据教育中心的领导体制和近些年的工作实际,对2002年制订的《主任办公会议制度》进行修订。 

      一、主任办公会的主要原则 

    (一)主任办公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并通过创造性的工作,提出具体贯彻落实的措施。 

   (二)主任办公会决定问题,一般应先经过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后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讨论,由主任做出决定。如会议出现重大分歧,除情况紧急或主任认为必须决定外,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行决策。 

   (三)会议一旦做出决定,各分管领导应该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新情况,可向主任、党委或上级机关反映,并提出复议。在主任办公会没有做出新的决定之前,应继续执行原决议。 

   (四)主任办公会实行分工负责制。办公会做出的决议,按职责分工和行政隶属关系贯彻执行,或由主任指定专人办理。行政副职在执行决议中要独立负责处理和解决问题,实施结果及时向主任报告。如遇紧急情况或需立即处理的重大问题,来不及向主任汇报,可按职责分工,由个人做出决定,事后及时向主任报告。 

      二、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 

    (一)主任办公会召开时间及召集人原则上主任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周一上午),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不在时,由主任指定一名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二)主任办公会参加人员主任办公会参加人员为教育中心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需要扩大到办公会以外的成员参加的,由主任根据情况召开扩大会议,指定有关人员参加。

    (三)主任办公会研究的主要内容

      1、党委会研究确定、要求行政领导负责完成或落实的各项重大事宜。 

2、研究并向党委提出教育中心的定位、总体框架和发展规划建议。 

3、研究决定教育中心的经费收支计划和年度预决算。 

4、研究决定专业设置及招生、实习和推荐就业计划。 

5、研究决定行政工作计划、总结。 

6、对中层干部的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7、研究决定队伍建设计划和教职工的引进、调出以及教职工的教育培训。 

8、研究决定专业技术职称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9、研究决定年度教学计划和教学改革方案。 

10、研究决定中心重大活动及经费开支。 

11、研究审定教学研究课题。 

12、研究决定对学生重大违规、违纪的处理意见。 

13、研究决定对教职工的奖惩意见及工资、奖金、福利的发放标准。 

14、研究决定5万元以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重大资金使用向党委报告。 

15、研究决定校园安全、稳定、综合治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6、研究决定后勤保障、绿化美化、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7、研究决定临时性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18、研究决定需由主任办公会解决的其它工作。 

(四)主任办公会均作记录,编发会议纪要。会议决定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将落实情况向主任汇报。 

(五)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严守机密。
       三、本《会议制度 (修订)》从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