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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9    创建人:党委办公室

 

各支部:
  为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商务局机关党委的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佩戴党员徽章
  全体党员在参加党内重要活动(如党员宣誓、党内会议、党员志愿服务等)时以及工作场所,要自觉佩带党员徽章,亮明党员身份,规范言行举止,接受群众监督,并把自觉佩戴党员徽章作为一种习惯和自觉长期坚持。党员徽章统一佩戴在外衣左胸前中间位置。党员徽章若与其他徽章同时佩戴,应将党员徽章置于其他徽章上方。党员要自觉维护党员徽章尊严,妥善保管、佩戴。

  二、深化学习教育
  1.全体党员特别是科级党员干部,要以自学为主,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走得再远都不能忘记来时的路》等著作文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2.在主题教育期间,各党支部每月要开展3次以上集中学习。各支部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包括线上学习、小组学习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但学习次数不能少。
  3.各党支部要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理想信念、宗旨性质、担当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八个方面,分别开展交流研讨。交流研讨可合并进行,但不能一次全覆盖。建议七、八月份分别开展一次,每次围绕四个方面开展交流,可与713日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开展。
  4.各党组织书记要在学习调研的基础上讲专题党课,要突出针对性。一是要讲清自己的学习体会;二是要讲清对初心使命的感悟;三是要讲清存在的差距不足;四是要讲清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三、做好档案归档
  各支部要建立主题教育资料档案,制定的方案、计划、制度及撰写报送的信息等要做到应收尽收。要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并上传至党员E先锋。

四、及时报送信息
  请各支部于每周三前,将开展主题教育的信息、主题教育的周小结和下周安排报送谢超处。

  教育中心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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