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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中心2019—2020学年度教师岗位级别聘用标准
发布日期:2019-07-08    创建人:办公室

中心〔2019〕089号

2019—2020学年度教师聘用按2018-2019学年度被考核教师人数比例分配级别名额,其中:特级教师不占比例,一级教师占除特级教师以外被考核专任教师总数的10%,二级教师占被考核专任教师总数的45%,三、四级教师占被考核专任教师总数的45%。2018—2019学年考核不合格者,被聘为四级教师,或根据情况不予聘用该教师。仍在试用期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注:这类教师不计入教师聘用总人数)。

按照2018年2月2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新入职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要求,凡截止2019年7月1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专职教师不得被聘为二级(含)以上教师。

教师聘用根据教师考核总分由高至低按下列条件进行:

一、特级教师聘用标准

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2.与教育中心签订五年(含)以上聘用(劳动)合同;

3.必须担任班主任,且班主任考核分数在90分(含)以上(正常轮空或按规定可不担任班主任的除外);

4.年度课时量在平均课时量(含)以上;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承担市级课题负责人;(2)被评为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3)获得北京市教学能力大赛或教师研学能力大赛一等奖;(4)辅导学生参加教育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

二、一级教师聘用标准

1.参加工作满五年;

2.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3.与教育中心签订三年(含)以上聘用(劳动)合同;

4.必须担任班主任,且班主任考核分数在90分(含)以上(正常轮空或按规定可不担任班主任的除外)

5.年度课时量在平均课时量(含)以上。

三、二级教师聘用标准

1.参加工作满两年;

2.与教育中心签订三年(含)以上聘用(劳动)合同;

3.必须担任班主任,且班主任考核分数在80分(含)以上(正常轮空或按规定可不担任班主任的除外);

4.年度课时量在平均课时量的90%(含)以上(工龄30年以上的教师,年度课时量在平均课时量的80%(含)以上)。

四、三级教师聘用标准

1.担任班主任工作,班主任考核分数在60分(含)以上;

2.因个人原因,经学校批准,未担任班主任工作的。

五、四级教师聘用标准

1.全年病假累计超过40天(含)或事假累计超过20天(含)。

2.教师考核不合格或班主任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的。





北京市商务局教育中心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