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党的十九大以来,教育中心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北京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培养“四有”好老师、争做“四个引路人”为目标,以做好新时代职业教育工作为落脚点,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教育创新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在2018——2019学年度教育中心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职员工,并通过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推动教育中心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经教育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现开展2019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学团队”评选表彰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范围
2019年共评选表彰“优秀教师”7名、“优秀教育工作者”5名、 “优秀班主任”5名、“优秀教学团队”1个。
评选范围为:“优秀教师”在专职教师中评选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在除专职教师之外的其它从事教学、行政、后勤管理和服务的人员中评选推荐;“优秀班主任”在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中评选推荐;“优秀教学团队”在全体教学团队中评选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的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实施素质教育,依法履行岗位职责,为人师表,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书育人,在培养学生健康人格、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成绩突出;
2.具有较为深厚的学术功底,自觉更新知识,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能够将学科知识与教育理论、现代信息技术等有机结合,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某方面成绩突出;
3.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受到师生尊重和信赖,在所承担工作任务方面成绩突出;
4.在学校管理上,办学思想端正,坚持依法治校,勤政廉洁,民主开放,勇于创新,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凝聚力强,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以及学校管理、服务、学校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二)“优秀教学团队”的评选条件。优秀教学团队成员在学年度考核中均需达到合格以上,且本教学团队在2018-2019学年度中,通过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在中心的发展建设过程中取得了突出成绩、做出了重大贡献。
三、评选程序
(一)各科室评选推荐、自荐。教育中心各科室按照评选范围、名额和条件,在组织本科室人员进行评选的基础上自荐或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科室。各科室共推荐7名“优秀教师”,其中推荐本科室人员不超过3名(含);共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5名,其中推荐本科室人员不超过1名(含);共推荐“优秀班主任”5名,其中推荐本科室人员不超过1名(含)。请各科室于7月5日前向学校办公室上报推荐名单。
(二)审核公示。教育中心领导班子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受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学团队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
(三)表彰奖励。教育中心将在教师节前后,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评选表彰活动在教育中心领导班子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表彰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科室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二)充分发扬民主。要按照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严格审查,保证推荐质量。
(三)坚持客观公正。各科室在评选中要严格按评选条件要求,坚持客观公正,实行阳光操作,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北京市商务局教育中心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