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经教育中心党委研究决定,在2019年“七一”期间,开展评选表彰创先争优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是:党组织关系在教育中心的所有党支部、正式党员和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的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范围是:党委成员、党支部委员会成员)。
评选名额为:先进党支部1个,优秀共产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
二、评选条件
先进党支部评选的基本条件是:(1)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心党委决策部署,完成中心任务圆满。团结进取、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能力。注重师德建设,严格按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要求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党员,以仁爱包容之心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严格执行党的组织规范。(2)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没有违法违规现象,在完成中心工作中发挥了中坚和骨干作用。(3)工作机制好。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坚持党建工作与本部门工作有机融合,做到职能融合、工作结合、力量整合。(4)工作业绩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先争优及中心发展建设的各重大工作中成绩突出,成效明显。(5)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融洽,服务党员群众,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的基本条件是:(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理想信念坚定,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是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3)带头服务群众。宗旨意识强,作风民主务实,得到党员和群众的广泛赞誉。(4)带头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5)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除具备优秀党员条件外,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1)政治素质高。积极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党性作风上作表率,有较强的号召力。(2)业务能力强。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熟悉党务工作的理论和实践,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党建工作新途径,有创新举措,取得显著成绩。(3)能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效结合、互相促进。坚决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将党务与业务有机结合,不断加强本单位党的建设。(4)服务党员群众能力强。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做党员的贴心人,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5)工作热情高。热爱党务工作,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
三、评选工作程序
(一)党支部评选推荐、自荐。教育中心各党支部按照评选范围、名额和条件,在组织党员评选的基础上自荐或推荐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党支部可推荐本支部优秀共产党员1名和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推荐其他支部优秀共产党员4名和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自荐或推荐先进党支部1个。
各党支部于7月5日前向中心党委上报推荐名单。
(二)审核公示。中心党委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受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受表彰集体或个人填写《教育中心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教育中心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教育中心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每个推荐对象附5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并进行网上公示。
(四)表彰奖励。教育中心党委将在教师节前后,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评选表彰活动在教育中心党委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二)充分发扬民主。按照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严格审查,保证推荐质量。
(三)做到四个结合。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与纪念建党98周年的有关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师德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动员广大党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昂的进取精神,为教育中心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中共北京市商务局教育中心委员会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