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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教育中心2019—2020学年全员聘用工作办法和程序
中心〔2019〕086号
发布日期:2019-06-28    创建人:办公室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教育中心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2018-2019学年科级干部、教师、行政管理和工勤人员考核结果,经中心领导班子研究,现制定2019-2020学年全员聘用工作办法和程序。

一、基本原则

在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公平、公正基本方针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实行自主应聘、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竞争上岗。

二、组织领导

全员聘用工作在中心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中心全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科级干部聘用办法

(一)基本标准

科级干部聘用的基本标准是:与教育中心发展目标保持高度一致,具备承担所聘职务的基本素质和管理能力,敢于担当、以身作则、无私奉献,在群众中拥有较高威信。

(二)聘用办法及程序

1.科级干部聘用程序。所有科级干部均需对照教育中心2019年新调整的科室职责范围和科长岗位职责内容,提交竞聘申请,签订岗位协议书。

2.2019—2020学年,教育中心拟聘科级干部岗位包括正科级岗位15个:办公室主任、教务处主任、教学督导研究室主任、学生工作处主任、信息中心主任、国际商务系主任、经济管理系主任、公共课教学部主任、联大办公室主任、大专工作部主任、远程教育处主任、培训部主任、财务基建办公室主任、保卫科(宿管办)科长、总务处主任;副科级岗位7个:办公室副主任、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副主任、国际商务系副主任、经济管理系副主任、首都联合职工大学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兼学生工作处副主任、财务基建办公室副主任。教育中心将根据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产生拟聘人选,最后经教育中心党委研究决定,由教育中心主任进行聘用。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科级干部聘用工作时间从2019年6月28日至7月3日。

1.6月28日下午,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就全员聘用工作具体办法及时间安排进行说明。公布内设机构职责,科级干部岗位职数、岗位职责、聘用条件、聘用办法。教职工根据聘用条件和个人实际申报科级干部岗位。竞聘科级干部的教职工7月1日下午3:00前,将竞聘申请表提交办公室。

2.7月1日下午,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科级干部人选进行考核。竞聘科级干部的教职工要向领导小组提出本人竞聘理由、完成科室工作的设想和措施,领导小组提出拟聘人选意见报党委审议。同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1日—7月3日。

3.7月4日,中心党委审议拟聘人选及公示结果,确定各科级干部岗位的聘用人选。网上公布科级干部聘用结果。

(四)工作要求

1.凡科级干部岗位没有变动的,各科级干部要继续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做好各项工作。凡科级干部岗位有变动的,原岗位科级干部要在聘用工作结束、新的科级干部正式到任前,坚守岗位,全权处理本部门工作。如在聘用工作结束前擅离职守、不履行职责,造成工作损失的,中心将视情节和损失轻重,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2.各部门教职工在聘用工作结束、新聘任的科级干部到任之前,必须接受原部门领导的行政管理。如出现不服从领导,造成工作损失的,中心将追究当事人相应责任。

四、教师聘用办法

(一)基本标准

具有完成所聘岗位的素质和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能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师及班主任考核合格,学生评价良好。

(二)聘用办法及程序

1.公布2018—2019学年教师考核结果、2018—2019学年班主任考核结果、2018—2019学年授课时数,同时公布教师岗位职责、岗位职数、应聘条件。

2.聘用采取个人申请、双向选择的形式产生拟聘人选。全中心在职人员均可竞聘所有教师岗位,每位教职工可以申报两个竞聘岗位。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1.7月3日,网上公示2018—2019学年教师考核结果、2018—2019学年班主任考核结果、2018—2019学年授课时数。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  7月8日,公布2019—2020学年教师级别聘用标准和教师岗位职责、岗位职数、应聘条件。教职工根据聘用条件和个人实际竞聘教师岗位。

3.7月9日,申报教师岗位的人员将竞聘申请表提交办公室。

4.7月10日上午,办公室对竞聘教师岗位人选进行整理,按部门分类后提供给有关部门负责人。

5.7月10日下午,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与竞聘本部门的教师谈话,提出本部门拟聘人选名单。同时与主管教学工作的中心副主任就本部门拟聘人选进行审议并报中心全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6.7月11日,网上公布教师聘用结果。

(四)工作要求

教师在聘用工作结束前,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完成本人的工作。如在聘用结束前,教师擅离职守、不履行教师职责,造成工作损失的,中心将视情节和损失轻重,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五、普通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聘用办法

(一)基本标准

具有完成所聘岗位的素质和能力,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工作积极主动、细致严谨、不出差错。

(二)聘用办法及程序

1.普通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聘用采取简单程序。凡教育中心和现职行政管理人员或工勤人员双方对原聘用岗位没有变动意向的,无须履行聘用程序,双方2018年所签岗位协议书自动顺延1年,教育中心继续聘用该行政管理人员或工勤人员1年。

2.2019-2020学年教育中心调整的普通行政管理、工勤岗位是:增设联大办教学管理干事岗(行政四级)1个,大专工作部学生管理干事岗(行政四级)1个、干事兼专职辅导员岗(行政四级)1个;撤销办公室人事档案干事岗(行政四级)1个、学生工作处内勤干事岗(行政五级)1个、公共课教学部学生管理干事岗(行政四级)1个。

3.根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教育中心关于调整行政、工勤岗位级别设置及应聘条件的决定》(中心2016年3号)和《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教育中心行政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级别最高等级》(中心2016年4号)文件精神,凡符合应聘本岗位更高一级应聘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中心提出应聘本岗位更高一级的申请。教育中心将依据上述文件精神,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由教育中心主任进行聘任。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1.6月24日—26日,网上公示2018—2019学年普通行政与工勤人员考核结果。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  7月8日,公布2019 --2020学年普通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职责、岗位职数、应聘条件。教职工根据聘用条件和个人实际竞聘普通行政管理和工勤人员岗位。

3. 7月9日上午12:00前,竞聘新增岗位或申请岗位级别调整的教职工将竞聘申请表提交办公室。

4.7月10日上午,办公室对竞聘普通行政管理人员岗位和工勤岗位人选进行整理,按部门分类后提供给有关部门负责人。

5.7月10日下午,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与竞聘本部门的普通行政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进行谈话,提出本部门拟聘人选名单。同时与主管教学工作的中心副主任就本部门拟聘人选进行审议并报中心全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6.7月11日,网上公布普通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聘用结果。

(四)工作要求

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在聘用工作结束前,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完成本人的工作。如在聘用结束前,擅离职守、不履行职责,造成工作损失的,中心将视情节和损失轻重,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六、未被聘用人员安置办法

教职工在2019-2020学年聘用工作中未被聘用任何工作岗位的,属未被聘用人员,按《教育中心未被聘用人员安置和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七、离退休不足1年的,不再履行聘用手续,延用原聘用岗位级别。

八、合同到期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上岗人员签订上岗协议。



北京市商务局教育中心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