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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克征涉嫌贪污罪典型案件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6-04    创建人:系统管理员

近期,北京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会同中共北京市商务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共同查处了一起涉嫌贪污案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杨克征,男,1973年6月出生,汉族,山东嘉祥人,大学学历,1991年12月入伍,199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10月转业至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秘书处任副调研员。

经调查,杨克征于2005年12月,在担任第二炮兵816旅代理军务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其侄子杨学昌名义办理了一套虚假入伍手续。2010年7月,杨克征在担任第二炮兵装备研究院军务管理处副处长期间,将杨学昌虚假兵员信息录入兵员系统。从2005年至2014年,杨克征利用这套虚假入伍手续,骗取工资津贴及退伍费共计318465.55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之规定,涉嫌贪污罪。中共北京市商务局直属机关委员会报经中共北京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准,给予杨克征开除党籍处分;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给予杨克征政务开除处分。

这起典型案例,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存在侥幸心理,一时的贪念使其丧失理想信念,无视纪律,不守规矩,顶风违纪违法,导致党和国家的利益受损。尽管此案件是发生在杨克征在部队服役期间,但是对于我局的广大党员干部仍然具有深远的教育意义,时刻提醒商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要引以为戒,必须做到:

一、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共产党员本色

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贪念的产生,是对理想信念的冲击,一旦失去定力,没有把控好自己,就会失去正确人生方向。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党员要做好本职工作,同时也要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在遇到诱惑的时候,以党员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恪尽职守,自觉抵制外界的诱惑,决不能让贪念占上风,始终以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为重。

二、坚守纪律底线,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守纪律、讲规矩是对每一名党员的重要要求,必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只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党员领导干部就不会产生违纪违法行为。商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进一步学习党的各项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要了解违反纪律的行为都包括哪些内容,只有学懂、学透,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杜绝违纪行为。

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防微杜渐

该案再次警示我们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到共产党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对党的良好形象和廉洁政府建设造成的极大危害,运用、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检查本部门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从小事抓起,从苗头抓起,时刻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必须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对长期空岗、弄虚作假、隐匿瞒报等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特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