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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教育中心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和班主任专业能力研学提升活动激励办法
中心(2018)018号
发布日期:2018-11-28    创建人:办公室

为了鼓励我校教师参加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和班主任专业能力研学提升活动,依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对于所有入围教师

所有入围参加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和班主任专业能力研学提升活动的团队成员均享受以下激励:

1、职称评审加分。

2、在教师考核(教学能力比赛)、班主任考核(班主任专业能力研学提升活动)中适当给予加分。

3、加大支持参赛人员外出培训、研讨、交流活动。

二、对于获得市级大赛一等奖教师

在全市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和班主任专业能力研学提升活动中取得一等奖的团队人员,学校按照主要选手1.5万元、团队其他成员1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奖金奖励。

三、对于获得国家级大赛一等奖、二等奖教师

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和班主任专业能力研学提升活动中取得一等奖的团队人员,学校按照主要选手2万元、团队其他成员1.5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奖金奖励。

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和班主任专业能力研学提升活动中取得二等奖的团队人员,学校按照主要选手1.5万元、团队其他成员1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奖金奖励。

四、特别说明

1、在全市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和班主任专业能力研学提升活动中未取得一等奖的团队成员,按照学校原有的奖励办法奖励。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和班主任专业能力研学提升活动中未取得一等奖、二等奖的团队成员,按照学校原有的奖励办法奖励。

2、以上激励办法仅适用于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和班主任专业能力研学提升活动。

3、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和班主任专业能力研学提升活动入围名单由学校审议后发布。

4、本办法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自11月27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