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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教育中心公务车辆使用纪律
发布日期:2018-07-09    创建人:系统管理员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教育中心文件

中心(2018011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教育中心公务车辆使用纪律

按照北京市公车改革工作部署,72日,我中心公务车辆已全部安装北斗定位终端,公务用车的所有情况将全部置于北京市公务车辆信息化管理监督系统监控之下。通过北京市公务车辆信息化管理监督平台,监察部门可以实时查看公车所处位置。每辆公车都可进行历史轨迹查询、进行路径分析。同时,系统还具备“电子围栏”功能,车辆一旦驶出城区,或者驶入设定的敏感区域,或者在非工作时段用车,系统都将自动报警。

鉴于此,特制定以下公务用车纪律:

1、尽量安排在工作时段使用公务车辆。非工作时段使用公务车辆须请示主管副校长并获同意后(填写特殊用车申请单)办公室方可派车;

2、公务车辆夜间必须停放在单位停车场,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公务车辆整夜停放在居民小区、餐饮娱乐场所等敏感区域;

3、公务车辆出行要严格按照申请路线行驶,中途不得私自更改行驶路线,不得顺路办理私人事项,严禁公车私用;

4、驾驶员必须具备熟练驾驶技能,熟悉道路交通法规,在驾驶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中心办公室

                                2018年79

特殊用车申请单

用车部门

 

驾驶员

 

乘车人

 

车牌号

 

借车时间

 

还车时间

 

使用事由

 

科室领导意见

 

主管校长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