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也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对照《2026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等要求,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市商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学校工作实际,对2026年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作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全面系统学、原原本本学、及时跟进学,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下功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贯彻落实市商务局要求,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打牢思想理论基础。
二、学习形式
1.用好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要根据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和形势任务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个人实际,列出年度自学清单,明确目标任务。要把个人自学作为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研讨的前置环节,研讨主题确定后,安排一定时间认真自学。
2.做实集体研讨。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主要形式,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在全年学习总次数中的比重应当超过50%,中心组成员每年重点发言不少于1次。
3.加强调查研究。把调查研究作为重要环节,全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调查研究,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着眼解决教育教学领域难点问题,深入教学一线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中心组成员年底前撰写专题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
4.拓展形式载体。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用好“学习强国”“共产党员”“中国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网上学习。适当组织专题读书班、报告会、党课、学习讲坛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红色资源、文化资源和党员教育培训基地等,组织开展情景式、沉浸式、体验式、案例式学习。
三、参加人员
以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为主,根据学习内容,必要时可扩大至科级干部、全体教职工。
四、具体安排(拟安排1次调研学习、7次交流研讨、2次辅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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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学习内容 |
负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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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
集体学习研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中办发〔2025〕57号)、《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等内容,并开展交流研讨。 |
党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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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
集体学习:学习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暨纪检工作会议精神、2月9日至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等内容。 |
党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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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
集体学习研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等内容,并开展交流研讨。 实践学习:赴箭杆岭村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
党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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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
集体学习: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等内容。邀请专家来校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授课辅导。 实践学习:组织退休党支部赴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开展现场学习。 |
党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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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集体学习研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等内容并开展交流研讨。 配合活动:红色情景剧本沙盘实操体验活动。 |
党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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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
集体学习研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考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北京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精神;围绕“政绩观”开展交流研讨。 配合活动:围绕“七一”组织师生红歌会。 |
党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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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
集体学习: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等内容;党组织书记讲党课。 实践学习:组织全体在职党员赴京外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研学实践活动。 |
党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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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
集体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等内容。 |
党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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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主题宣讲: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宣讲。集体学习研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党委(党组)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北京市“十五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及关于宗教事务治理政策、北京市关于“十五五”期间教育工作规划等内容,开展交流研讨。 配合活动:教师节“两优一先”表彰。 |
党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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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集体学习:学习党史、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 实践学习:利用首都红色资源,组织党员外出参观学习。 |
党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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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集体学习研讨:学习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并开展交流研讨。 配合活动:开展读书分享、红色经典(家书)诵读会。 |
党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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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
集体学习研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等内容并开展交流研讨。组织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 |
党政办公室 |
此外,还结合实际,围绕教育教学主题、心理建设等,邀请专家学者等开展专题报告。
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根据形势任务和上级部门要求及时进行适当调整。
五、工作分工
根据市商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北京市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办法》意见及学校工作实际,学校党政办公室按照职责组织好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主要有以下工作:
1.拟制报审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做好联系对接、协调推进和会议组织工作,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学习情况。
2.协调安排中心组学习时间,做好学习组织和服务工作。
3.办好读书班,提醒领导干部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将中心组学习情况作为述职报告中的重要内容。
4.列入计划的学习内容,由相关部门负责邀请授课专家,提供学习相关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学习制度。严格遵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市商务局有关规定执行。党委书记是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主持学习,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书记委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代行职责。中心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学习制度,妥善处理工学矛盾,按时参加集体学习研讨,因故缺席应提前向党委书记请假,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应以适当形式及时补学。
(二)提升学习质效。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始终坚守政治定位、突出理论底色,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防止以一般性传达、工作部署、业务培训等代替理论学习。在重点学习内容基础上,按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要求,抓好《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等内容学习,着力提高学习效果,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三)推进成果转化。中心组成员要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把研究解决问题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学习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教育教学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硬本领和能力,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附件
2026年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
一、相关书目
1.《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
2.《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
3.《习近平著作选读》
4.《习近平关于北京工作论述摘编》
5.《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论述摘编》
6.《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论述摘编》
7.《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
8.《论党的自我革命》
9.《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
10.《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纲要》
11.《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12.《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选编》(2017—2022)
1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
二、法规文件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4.《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5.《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6.《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
7.《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8.《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
9.《以高质量机关党建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推动改革落实实施方案》
10.《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
11.《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
12.市直机关工委《市直机关党支部建设分类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