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科级干部考核办法》《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修订)》《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考核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本次考核范围为学校全体科级干部、专任教师、普通行政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本次考核时间跨度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二、考核内容
教师考核通过个人教学表现考核、工作过程考核(减分项)和激励考核(加分项)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考核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科级干部、普通行政管理和工勤人员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考核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要求,充分体现强化师德建设、规范从教要求,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导向。
三、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教师考核具体工作由教学督导研究室负责组织实施;班主任考核由德育处负责组织实施;科级干部、普通行政管理和工勤人员考核具体工作由考核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总结及考核
各科室组织所属工作人员进行个人总结。
1.专任教师
(1)教师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由部系统一交至党政办公室)
(2)教学督导研究室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统一对专任教师2025年全年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公示2025年度专任教师考核结果。
(3)德育处根据《班主任考核办法》对班主任2025年度工作进行考核,公示2025年度班主任考核结果。
(4)两项考核结果综合作为教师的最终聘任依据。
完成时限:2026年1月14日
2.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1)科级干部、普通行政管理人员撰写2025年工作总结,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工勤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各科室组织完成本科室普通行政管理和工勤人员总结和考核工作。
(4)考核办公室组织对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进行考核,按照平时考核成绩占60%、年度总结占40%的比例,核算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年度考核成绩。
3.各部门需提交的材料
(1)本部门人员的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本部门普通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学期工作评鉴评分表》。
(3)本部门普通行政管理和工勤人员的《年度总结评分表》。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26日前
(二)科室总结
各科室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进行科室总结,形成科室总结材料,上报考核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三)科级干部考核
2026年1月13日学校组织召开科级干部述职会。
1.科级干部作本科室年度工作总结暨个人述职述廉,学校领导、科级干部和教职工代表参加会议。述职结束后,综合每位科级干部的工作述职及日常工作表现,对照考核项目进行现场考核打分。
2.考核办公室按照学校领导、科级干部和教职工代表各40%、30%、30%的打分权重算出各科级干部年终考核的得分。
3.考核办公室根据科级干部平时考核成绩占60%、年终考核占40%的比例,核算科级干部年度最终得分。
完成时限:2026年1月14日前
(四)考核评定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打分情况,研究确定全体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优秀奖励人选。考核等次包括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工作中出现违背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和学校师德考核办法,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工作中存在“慵懒散”、“不作为”等现象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完成时限:局人事处《事业单位考核奖励工作的通知》发布后
(五)公示考核结果
局人事处《事业单位考核奖励工作的通知》发布后,内网公示全体教职工考核结果,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教职工如对考核结果有疑义,可于公示期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质疑和申诉。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2025年度考核结果是2026年度工资滚动升级、2026年度全员聘任的基础依据。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是评价每个科室、每名工作人员一年来工作实绩的重要途径,是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考核工作的学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
2.客观公正。要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对工作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
3.严密组织。考核工作环节多,时间要求紧,各部门要统筹安排时间,严格遵守材料报送时间,确保按要求完成本年度的考核聘任工作。
附件:1.学期评鉴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