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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新《条例》,安全责任强落实
发布日期:2025-05-28    创建人:保卫处

(一)《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条例》修订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持续推动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一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压实各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自主管理水平,夯实校园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制度建设。二是理顺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健全“三管三必须”责任体系,加强校园应急能力建设的重要改革举措。三是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健全消防组织网络,明确管理指挥关系,完善队伍保障机制的重要政策支撑。四是优化消防政务服务,改进消防监管模式,持续优化消防环境的重要法治保障。

(二)《条例》出台的特色亮点。各单位要结合消防体制改革、消防执法改革、优化消防环境等要求,充分讲清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消防便民举措、消防治理管理模式的特色亮点,不断提升校园消防治理能力水平的现代化。一是聚焦“四方责任”。严密消防工作责任网络,逐级压实各级责任,建立上下贯通、有效衔接的消防责任链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相关处(科)室、相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建立横向联动、统筹协调的消防监管责任体系。二是优化消防环境。深化消防领域改革,优化消防环境制度创新,在各类检查、非现场监管、柔性执法等机制措施基础上,大力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和非现场监管,不断创新监管场景,扩大监管覆盖面。创新消防监管机制,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校园统一规划建设,提升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水平。三是遵循防控规律。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发生概率、最大程度降低事故造成损失,强化施工动火、电动自行车、施工材料的管理措施,突出消防设施“四率”建设,人员密集场所“双逃生通道”建设要求。

(三)《条例》落实的违法责任。一是对于社会单位,在上位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框架下,细化完善多产权建筑、高层、建筑施工、电动自行车、消防中介机构等的法律责任,通过行政指导、执法监管、非现场监管、分级分类监管、信用监管、警示曝光等机制措施,强化履责监督。二是对于负有消防工作职责的部门,衔接适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加强事前、事后监管履责的责任追究,压实各方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