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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旭、孔伟2名同志岗位聘用的决定
贸校党委〔2025〕1号
发布日期:2025-01-07    创建人:党政办公室

各部门:

202516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聘用陈旭同志为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培训部)主任(七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聘用孔伟同志为总务处主任(七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任职时间从20251月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