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奖励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综合2023年度考核情况,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决定以下同志、科室获得记功、嘉奖奖励。
一、拟“记功”奖励人员(2人)
梁剑锋、苏悦。
二、连续三年考核等次优秀拟“记功”人员(指标单列)(8人)
于振兴、田思祺、李斌、邵婧、殷丽玲、唐洁、谢超、燕菲。
三、拟“嘉奖”奖励人员(25人)
王健楠、王海龙、王攀、任晓雯、刘丽、许艳萍、杜宁、杜佳、李昂、李春娟、李倩春、李敏、杨松柏、杨忠平、杨京川、杨晓楠、杨颖、吴新香、张健、张海燕、张翼飞、赵维平、袁柏林、路宏达、魏书馨。
四、拟“嘉奖”奖励先进集体
信息技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