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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科级干部和普通行政工勤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4    创建人:党政办公室

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就做好2023年上半年平时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校所有在岗科级干部、行政工勤人员。

二、考核内容

科级干部考核指标包括完成常规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情况、日常工作、安全工作情况、廉政工作情况、科室管理、考勤情况、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突出贡献等8项指标。

普通行政工勤岗考核指标包括完成常规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情况、安全工作情况、廉政工作情况、考勤情况和突出贡献等5项指标。

三、考核等次

总分95分(含95分)以上,可参评优秀;总分85-94分,考核为良好;总分70-84分,考核为合格;总分70分以下,考核为不合格。平时考核结果优秀率不超过本部门人员40%。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平时考核每学期开展一次,两个学期的考核得分按照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终得出“平时考核最终得分”。

1.普通行政工勤人员“学期工作评鉴” 先由工作人员所在部门领导根据《学期评鉴评分表》进行评鉴打分,之后报主管校领导评鉴打分。打分权重按照部门领导60%、主管校领导40%的比例分配。

2.科级干部“学期评鉴评分表”先由主管校领导进行评鉴打分,之后报校长评鉴打分。打分权重按照主管校领导60%、校长40%的比例分配。两级打分形成“学期考核”结果。

(二)考核程序

各部门于7月5日前将打好分的普通行政工勤人员《学期评鉴评分表》报主管校领导进行评议。

五、工作要求

1.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形成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浓厚氛围。

2. 要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综合评价、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3.各科室承担本部门平时考核工作主体责任,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

附件:学期评鉴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