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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委员会2023年度全员聘用工作办法和程序
贸校党委〔2023〕2号
发布日期:2023-02-16    创建人:党政办公室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2022年度科级干部、教师、行政管理和工勤人员考核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制定2023年度全员聘用工作办法和程序。

一、基本原则

在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公平、公正基本方针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实行自主应聘、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竞争上岗。

二、组织领导

全员聘用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全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具体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科级干部聘用办法

(一)基本标准

科级干部聘用的基本标准是:与学校发展目标保持高度一致,具备承担所聘职务的基本素质和管理能力,敢于担当、以身作则、无私奉献,在群众中拥有较高威信。

(二)聘用办法及程序

1.科级干部聘用程序。凡学校和科级干部双方对原聘用岗位没有变动意向的,无须履行聘用程序,学校继续聘用该科级干部至2025年2月28日。

2.2023年,学校拟聘科级干部岗位包括正科级岗位15个:党政办公室主任、教务处主任、德育处主任、信息中心主任、国际商务系主任、交通服务系主任、学前教育系主任、信息技术系主任、公共课教学部主任、教学督导研究室主任、联大办公室主任(外派)、大专教学部主任、线上学习中心主任、财务处主任、保卫处(宿管办公室)主任;副科级岗位12个: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德育处副主任、团委书记、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培训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培训部)副主任、国际商务系副主任、交通服务系副主任、学前教育系副主任、信息技术系副主任、财务处副主任、保卫处(宿管办公室)副主任、总务处副主任(主持工作)。学校将根据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产生拟聘人选,最后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进行聘用。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科级干部聘用工作时间从2023年2月16日至2月22日。

1.2月16日下午,内网公示《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2023年度全员聘用工作办法和程序》、《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关于机构设置、岗位编制和岗位级别调整的决定》,公布内设机构职责,科级干部岗位职数、聘用条件、聘用办法。有竞聘科级干部意向的其他教职工2月17日下午3:00前,将竞聘申请表提交党政办公室。

2.2月17日下午,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科级干部人选进行评议,提出拟聘人选意见报党委审议。党委批准后,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月17日—2月21日,学校纪委接受群众意见。

3.2月22日,学校党委审议拟聘人选公示结果,确定各科级干部岗位的聘用人选。网上公布科级干部聘用结果。

(四)工作要求

1.凡科级干部岗位没有变动的,各科级干部要继续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做好各项工作。凡科级干部岗位有变动的,原岗位科级干部要在聘用工作结束、新的科级干部正式到任前,坚守岗位,全权处理本部门工作。如在聘用工作结束前擅离职守、不履行职责,造成工作损失的,学校将视情节和损失轻重,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2.各部门教职工在聘用工作结束、新聘任的科级干部到任之前,必须接受原部门领导的行政管理。如出现不服从领导,造成工作损失的,学校将追究当事人相应责任。

四、教师聘用办法

(一)基本标准

具有完成所聘岗位的素质和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能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师及班主任考核合格,学生评价良好。

(二)聘用办法及程序

1.公布2022年度教师考核结果、2022年度班主任考核结果、2022年度授课时数,同时公布教师岗位职数、应聘条件。

2.聘用采取个人申请、双向选择的形式产生拟聘人选。全校在职人员均可竞聘所有教师岗位,每位教职工可以申报两个竞聘岗位。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教师聘用工作时间从2023年2月16日至2月22日。

1.2月13日,网上公示2022年度教师考核结果、2022年度班主任考核结果、2022年度授课时数。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 2月16日,公布2023年度教师级别聘用标准和教师岗位职数、应聘条件。教职工根据聘用条件和个人实际竞聘教师岗位。

3.2月17日,申报教师岗位的人员将竞聘申请表提交党政办公室。

4.2月20日上午,党政办公室对竞聘教师岗位人选进行整理,按部门分类后提供给有关部门负责人。

5.2月20日下午,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与竞聘本部门的教师谈话,提出本部门拟聘人选名单。同时与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就本部门拟聘人选进行审议并报学校全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6.2月22日,网上公布教师聘用结果。

(四)工作要求

教师在聘用工作结束前,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完成本人的工作。如在聘用结束前,教师擅离职守、不履行教师职责,造成工作损失的,学校将视情节和损失轻重,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五、普通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聘用办法

(一)基本标准

具有完成所聘岗位的素质和能力,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工作积极主动、细致严谨、不出差错。

(二)聘用办法及程序

1.普通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聘用采取简单程序。凡学校和现职行政管理人员或工勤人员双方对原聘用岗位没有变动意向的,无须履行聘用程序,学校继续聘用该行政管理人员或工勤人员2年至2025年2月28日。

2.根据《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关于调整行政、工勤岗位级别设置及应聘条件的决定》和《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行政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级别最高等级》文件精神,凡符合应聘本岗位更高一级应聘条件的,可在2月17日前向学校提出应聘本岗位更高一级的申请。学校将依据上述文件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由学校校长进行聘任,3月调整到位。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行政和工勤人员聘用工作时间从2023年2月16日至2月22日。

1.2月16日—20日,网上公示2022年度普通行政与工勤人员考核结果。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 2月16日,公布2023年度普通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职数、应聘条件。2月17日上午12:00前,竞聘新增岗位的教职工将竞聘申请表提交党政办公室。

3.2月20日上午,党政办公室对竞聘普通行政管理人员岗位和工勤岗位人选进行整理,按部门分类后提供给有关部门负责人。

4.2月20日下午,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与竞聘本部门的普通行政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进行谈话,提出本部门拟聘人选名单。同时与主管副校长就本部门拟聘人选进行审议并报全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6.2月22日,网上公布普通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聘用结果。

(四)工作要求

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在聘用工作结束前,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完成本人的工作。如在聘用结束前,擅离职守、不履行职责,造成工作损失的,学校将视情节和损失轻重,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六、未被聘用人员安置办法

教职工在2023年度聘用工作中未被聘用任何工作岗位的,属未被聘用人员,按《学校未被聘用人员安置和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七、离退休不足1年的,不再履行聘用手续,延用原聘用岗位级别。

八、合同到期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上岗人员签订岗位协议。


附件1:中层干部竞聘申请表

       2:教师竞聘申请表

       3:行政工勤人员竞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