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商务局党组2022年10月17日第29次(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在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干部范围内,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校长兼首都联合职工大学校长。现将选拔工作方案(见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
2022年12月6日
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校长选拔工作方案
根据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领导班子编配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商务局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规定,拟选拔任用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校长兼首都联合职工大学校长。具体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选人用人标准,把“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定自觉、勇于担当作为、作风求真务实、业绩明显突出,符合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开拓发展的干部选拔到校长岗位。
二、选拔范围、方式及任职条件资格
(一)选拔范围
在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干部范围内选拔。
(二)选拔方式及任职条件和资格
拟任人选采用民主推荐方式选拔。拟任人选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符合下列资格:
1.一般具有5年以上工龄。
2.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经历。
3.任副校长职务2年以上,或现聘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或现聘在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
4.履职尽责,实绩明显,组织和群众认可度高。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8.符合《职位说明书》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以上涉及的时间节点均截至2022年9月30日。
三、选拔时间及工作程序
选拔工作公布后启动。主要程序如下:
(一)公布方案。在市商务局机关和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公布工作方案。
(二)民主推荐。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再进行会议推荐。参加推荐的人员按照《市商务局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规定执行。
(三)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民主推荐、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及人岗相适等情况,局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人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
(五)确定拟任人选。人事处汇报组织考察情况,局党组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六)公示。按有关规定,组织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任职。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下达任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