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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关于学生参加校外技能竞赛获奖奖励办法
贸校〔2022〕21号
发布日期:2022-09-20    创建人:党政办公室

为调动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学生实践操作技能,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勇于创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科竞赛奖励标准

级 别

奖 项

奖金(元)

国家级

一等奖

500

二等奖

400

三等奖

300

优秀奖

200

其他奖项

100

市级

一等奖

400

二等奖

300

三等奖

200

优秀奖

100

其他奖项

50

说明:

如果以学生团队参赛,团体每名成员按奖励标准执行。

二、体育竞赛奖励标准

名 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奖励金额(元)

500

400

300

200

100

50

说明:

1.如果以学生团体参赛,团体每名成员按奖励标准执行。

2.破记录奖:国家级1000//人,市级800//人。

三、其他

1.技能竞赛获奖级别的认定,以竞赛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2.同一竞赛或比赛多次获奖,以最高档次一次性给予奖励。如果已按低档次给予奖励,则按最高档次补足差额部分。

3.以上奖励标准未涉及到的竞赛项目,学生获奖后,奖励标准由学校研究决定。

4.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