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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教学名师选拔和培养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2022-03-08    创建人:教学督导研究室

    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文件

   贸校〔2022〕9号

 

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

教学名师选拔和培养方案(试行)


“教学名师”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稳定、持续发展的引领者,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关键。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激发教师教学工作的责任心、事业心和荣誉感,推动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制定我校教学名师选拔和培养方案。

一、目的

经过集中支持和重点培养,使被培养人成为政治素质良好,师德品质高尚,治学态度严谨,工作作风踏实,专业基础雄厚,改革创新能力强,专业视野开阔,科研和学术水平领先,能力得到充分发挥的本学科领域内的知名专家。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开拓进取,团结协作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从事教学或教科研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

3.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术能力强,掌握本专业(学科)的前沿知识及发展趋势,近5年内担任过教研组长或专业(学科)带头人,当前任教研组长的教师优先。

4.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独立承担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的讲授任务,教学效果好,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并至少有一次评为优秀。

5.近5年,教学科研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中的四项:

1)承担一线教学任务。

2)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学术刊物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及以上。

3)正式出版由本人独著或与他人合著的本专业教材、专著、译著,参编教材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4)主持过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5)作为主要负责人参与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示范性实训基地、特色专业建设等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并获得一定成果。

6)在各项教学竞赛中,获得过市级二等及以上奖励。

7)重视教师队伍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

8)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个人荣誉称号等奖项。

三、选拔程序

1.督导室制定并发布教学名师选拔方案和申请表。

2.符合条件的教师主动填写申请表,并报送至系(部)。

3.经系(部)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报督导室。

4.督导室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听取申报人汇报,确定初步人选,并上报学校领导班子。

5.学校领导班子审核人选名单,确定校级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并进行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颁发“教学名师”证书。

四、要求和保障

1.培养人结合学校教学发展和专业/学科建设的实际和发展重点,撰写成长方案和任务书。

2. 培养期内,培养人必须完成下列培养任务:每年度在正规学术刊物公开发表1-2篇教学或专业学术论文;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至少一项;积极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指导1名及以上青年教师,并取得显著成效,为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贡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面向全校或本系(部)的示范课教学或学术讲座;服务社会,发挥专长,为行业企业、兄弟院校和社区提供技术支持或培训。

3.学校给予一定资金或政策支持,促进教学名师成长,并优先推荐校级教学名师申报市级教学名师。

五、考核和管理办法

1. 教学名师的培养周期为2年,学校按照“动态培养、严格考核、择优淘劣”的原则,对教学名师进行严格管理。

2. 学校每年对教学名师培养情况进行检查,培养期结束后学校对教学名师培养进行验收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名师称号。

3.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团结协作精神、创新能力水平等情况;专业建设、教学工作、教学研究与改革以及教学成果获奖情况;教科研论文、论著发表情况、课题项目、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到国内外高校进修提高情况以及培养计划和培养目标完成情况;青年教师培养情况;学术活动开展和交流情况;服务社会情况。

六、附则

1.本方案由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实施。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教学督导研究室负责解释。


  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    

                                                                                                                                          2022年3月8日








 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党政办公室              2022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