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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元旦、寒假期间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30    创建人:党政办公室

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和冬奥会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元旦、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做到慎终如始、绝不松懈,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全力以赴、科学精准抓好疫情防控。

       2. 非必要不出京。特别是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须离京需严格审批,“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寒假期间离京的教职工应于2022年1月10日前提交《离京审批表》报主管副校长、校长审批。离京人员须在2022年2月7日(含)前返京,自行健康观察14天后方能返校复工。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返校复工,按事假记考勤。

       3.严控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

       4.严格报告制度。本人及共同居住家人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接触史或与病例存在时空交集,要及时主动报告社区和学校。出现可疑症状第一时间规范就医,配合做好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5.尽快接种疫苗。全校教职工应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加强免疫,做到“应接尽接”。

       6. 做好信息报送。按要求及时向市商务局、市教委报送信息。进一步增强信息意识,如遇重大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学校,并形成简要信息。

       7.落实值班制度。杜绝擅离职守,做到在岗、在责。 值班干部要熟知突发状况处置的方法和程序,妥善处理。节假日期间值班同志按照《信息报送须知》要求,及时向市商务局报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