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134号),我单位名称由北京市商务局教育中心加挂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牌子调整为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加挂北京市商务局教育中心牌子。为进一步加强公文的规范化管理,细化完善学校公文发文工作,参照公文处理有关规定,经局领导同意,我校公文发文字号由原“中心〔xxxx〕x号”、“中心办字〔xxxx〕x号”调整为“贸校〔xxxx〕x号”、“贸校办字〔xxxx〕x号”。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