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中心党委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持续开展“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专题教育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员的“榜样示范、带动引领”作用,展示党员风采、为党员党性锻炼实践搭建平台,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的教育方针,立足党建与育人工作融合、与教育教学工作融合、与学校改革发展融合,优化师德师风、教育行风,增强学校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实现教育中心“十四五”发展良好开局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党员示范岗的设立、考核、挂牌、表彰,在全校党员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打造党员队伍建设新品牌,实现五个目标:
1.树立率先垂范精神,全面推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
2.坚持“两手抓”出成效,一是抓教育教学质量出成效,二是抓团结和谐平安校园创建出成效。
3.打造争做“三个模范”氛围,即:争做学习的模范,争做育人的模范,争做奉献的模范。
4.全面落实“四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规章制度到位,组织建设到位。
5.全力促进“五个结合”,即:与党的群众路线相结合,与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与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与德育工作相结合,与专业建设工作相结合。
三、评选范围、岗位设置及名额分配
1.评选范围为教育中心全体在职党员。
2.根据党员工作岗位不同,按照学校“党建+业务”的工作机制要求,共设三类“党员示范岗”,分别是:教学工作党员示范岗、班主任工作党员示范岗、管理服务党员示范岗。
3.“党员示范岗”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比例控制在党员总数的20%以内。教学部系党支部各推选1名教学工作党员示范岗、1名班主任工作党员示范岗人选,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增加1个名额;其他党支部各推选2名管理服务党员示范岗人选。评为“党员示范岗”的党员在学校各项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四、评选条件
(一)教学工作党员示范岗
1.党性觉悟高,坚守教育初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中心意识、大局观念,政治站位高,拥有教育情怀,热爱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教育初心。
2.宗旨观念强,牢记育人使命。为人师表、认真负责,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在工作中服从分配、勇挑重担,能够积极主动完成学校各项教学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
3.业务能力强,提升教学质量。认真备好、上好每一节课,能够自觉做到课堂各项常规要求,管理有序,无教学事故发生;课堂教学有特色、有创新,灵活应用信息化手段,课堂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学习效果、评价方式符合“三有”课堂要求,学生学习氛围浓厚,教学效果好。
4.纪律观念强,严守党规党纪。遵守党的章程,严守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力,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从教、静心育人,无重大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5.综合素质强,树立优良教风。在教学工作中树立优良教风,善于学习钻研,不断提升教育教学理论水平,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新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积极进行教科研,近两年在教学工作考核中排名在全校前20%。
(二)班主任工作党员示范岗
1.党性觉悟高,坚守教育初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中心意识、大局观念,政治站位高,拥有教育情怀,热爱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教育初心。
2.宗旨观念强,牢记育人使命。为人师表、认真负责,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在工作中服从分配、勇挑重担,能够积极主动完成学校各项德育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
3.业务能力强,用心建班育人。熟悉掌握班级学生各方面的情况,注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学生成长、健全人格塑造,扎实做好学生常规管理工作,注重班级建设和管理,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对学生进行职业指导,积极调动学生参加部系、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着力做好与科任老师、相关部门以及家长的沟通协调工作,对学生突发情况或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妥善处理,班级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4.纪律观念强,严守党规党纪。遵守党的章程,严守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力,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从教、静心育人,无重大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5.综合素质强,建设优良班风。善于学习钻研,不断提升建班育人水平,积极探索教育新规律,改进教育方法,积极提升班主任基本功,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凝聚力强,精神面貌好, 近两年在班主任工作考核中排名在全校前20%。
(三)管理服务党员示范岗
1.党性觉悟高,注重党性修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注重党性修养;具有中心意识、大局观念,政治站位高,主动维护学校利益,自觉维护教育中心民主和谐的校园氛围和良好形象。
2.宗旨观念强,敢于担当作为。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在工作中服从分配、勇挑重担,能够积极、主动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在自己的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作用明显。
3.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热爱本职工作,善于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加强岗位技能锻炼,精通业务知识,争当业务行家里手,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以优良的形象、优质的服务获得广大师生的认可和好评。
4.纪律观念强,严守党规党纪。遵守党的章程,严守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力,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重大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5.综合素质强,树立优良作风。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树立优良的工作作风,全心全意服务师生,办事公道,群众评价好,工作业绩得到普遍认可。
五、创建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评选当年4月中旬前)
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 “党员示范岗”创建评选方案,明晰评选标准。
第二阶段 创建实施阶段(评选当年4月30日之前)
1.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分配名额进行民主推荐或评选,并将人选上报党委。
2.党委对推荐人选进行材料审核,研究确定人选。
3.在教育中心内网对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人选。
第三阶段 挂牌表彰阶段(评选当年5月)
1.召开党员大会,举行授牌仪式,对获得“党员示范岗”的党员进行公开授牌,接受群众监督。
2.被评为“党员示范岗”的党员,每年进行先进事迹报告或展示,发挥示范岗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3.“党员示范岗”评选满两年,未出现责任事故并且表现优秀的,颁发荣誉证书。
北京市商务局教育中心党委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