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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教育中心教师参加比赛、课题研究、论文获奖、辅导学生竞赛获奖的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
中心〔2021〕12号
发布日期:2021-03-29    创建人:办公室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北京市职教改革有关政策,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比赛活动,做好课题研究,发表高质量论文,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促进教师队伍培养,提高我校教师的教科研能力,不断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奖励范围

1.教师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业务技能比赛。

2.教师所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获奖或在国家级核心刊物发表。

3.教师参加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获奖。

4.教师辅导学生参加技术技能竞赛获奖。

  三、奖励办法

1.教师参加教育教学业务比赛获奖(不包括教育中心有单独文件规定奖励的比赛)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500

300

200

100

 

1500

800

600

300

国家级

2000

1500

1000

500

2.教师参加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获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800

600

400

200

国家级

1500

800

600

300

3.教师论文获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300

200

100

50

 

500

400

300

200

国家级

1000

800

600

300

4.教师在国家级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奖励1500元。

5.辅导学生竞赛获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600

400

300

200

国家级

1000

800

600

300

说明:每名参赛学生最多不超过两名辅导教师。

  四、奖励规则

1.如果教师既获得个人奖,又获得集体奖,按照较高等级奖励。

2.科研课题获奖按照课题项目给予奖励。

3.同一篇论文既发表又获奖,按照较高等级奖励。

4.教育中心有单独奖励规定的,从其规定;有未包括在此文件内的情况,由教育中心班子会研究决定。

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北京市商务局教育中心

2021年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