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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教育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制度(2020年修订)
中心〔2020〕1号
发布日期:2020-09-10    创建人:办公室

主任办公会是对中心行政工作重要事项进行处理和决策的重要会议。主任对中心行政工作全面负责,行使决策权和指挥权。为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制定本规则。

一、主任办公会的主要原则

“个别酝酿、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主任决定”是主任办公会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原则。

(一)主任办公会决定问题,一般应先经过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后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讨论,由主任做出决定。如会议出现重大分歧,除情况紧急或主任认为必须决定外,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行决策。

(二)会议一旦做出决定,各分管领导应该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新情况,可向主任、党委或上级机关反映,并提出复议。在主任办公会没有做出新的决定之前,应继续执行原决议。

(三)主任办公会实行分工负责制。办公会做出的决议,按职责分工和行政隶属关系贯彻执行,或由主任指定专人办理。行政副职在执行决议中要独立负责处理和解决问题,实施结果及时向主任报告。如遇紧急情况或需立即处理的重要问题,来不及向主任汇报,可按职责分工,由个人做出决定,事后及时向主任报告。

二、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

(一)主任办公会召开时间及召集人

原则上主任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周一上午),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不在时,由主任指定一名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二)主任办公会参加人员

主任办公会参加人员为教育中心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需要扩大到办公会以外的成员参加的,由主任根据情况召开扩大会议,指定有关人员参加。

(三)主任办公会研究的主要内容

1.落实市商务局、市教委、中心党委确定的工作方针和意见要求,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工作步骤和实施办法。

2.研究中心发展的定位、总体框架和发展规划,提交学校党委审议。

3.听取分管主任或各科室工作汇报,提出阶段性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并就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4.审议和审定以中心名义发布的涉及行政工作、教育教学的文件、意见、方案和考核办法。

5.研究决定中心的经费收支计划和年度预决算;研究决定对教职工的奖惩意见及工资、奖金、福利的发放标准。

6.讨论决定德育、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各项活动;研究决定专业设置及招生、实习和推荐就业计划。

7.研究决定中心科室设置;对中层干部的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决定队伍建设计划和教职工的引进、调出以及教职工的教育培训。

8.研究审定教学研究课题;研究决定专业技术职称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9.研究决定对师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意见。

10.研究决定校园安全、稳定、综合治理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1.研究决定后勤保障、绿化美化、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2.研究决定临时性重要问题和突发事件。

13.研究决定需由主任办公会解决的其它工作。

(四)主任办公会均作记录,编发会议纪要。会议决定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将落实情况向主任汇报。

(五)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严守机密。

三、本《会议制度 (修订)》从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