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北京市商务局教育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9-01    创建人:办公室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07]35号)、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8〕4号)有关规定和北京市人力社保局2019年12月核定批复的《北京市商务局教育中心岗位设置方案》,经教育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教育中心开始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分级聘任工作。

一、 组织领导

教育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工作在中心专业技术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聘任人员范围

教育中心现有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三、聘任原则

实施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的主要目的是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稳步发展。实施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突出教学科研主体原则;

3.总量控制、兼顾未来原则。

四、专业技术岗位晋级申报条件

在满足级别晋升年限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个人贡献、在本单位工作时长、年龄等因素。

1.在同一技术职务的上一级别工作时间满3年;

2.近3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请假超过规定天数,当年考核不定级的,延期晋级;

4.特殊重大贡献经教育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可申请提前晋级,提前时间不得高于1年。

北京市商务局教育中心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