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现转发《北京市商务局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请各科室认真学习,在采购过程中按照通知精神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教育中心财务基建办
2020年8月17日
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市服贸中心、局其他各直属单位:
近日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345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通知》以清单的方式对政府采购活动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当中的禁止行为进行了汇总,各处室(二级单位)作为政府采购第一责任主体,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流程。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财务处联系。
(联系人:财务处 隋贞霖;联系电话:55579335)
北京市商务局财务处
2020年8月14日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