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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路宏达同志通报批评的决定
中心(2019)090号
发布日期:2019-08-27    创建人:办公室

2019年以来,作为保卫科(宿管办)负责人,路宏达同志存在履行职责不到位,管理、监督不善等问题,对保卫科(宿管办)暴露出来的管理混乱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要求,经教育中心党委研究决定,对路宏达同志进行通报批评。

希望广大教职员工引以为戒,恪尽职守,履行职责,推进教育中心各项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此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9年8月27日     

北京市商务局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