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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张晶莹同志处理的决定
中心(2020)1号
发布日期:2020-06-12    创建人:办公室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教育中心多次强调所有工作人员非经批准一律不得离京的纪律要求。2020年5月14日,中心培训部工作人员张晶莹未经请示私自离京赴天津处理个人事务。此行为严重违反教育中心人员管理规定,对确保中心疫情防控工作安全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工作纪律,经教育中心党委研究决定,对张晶莹同志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其三分之一的上半年安全奖,取消其2020年度评优资格。

希望全体教职员工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组织观念,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推进教育中心各项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特此通报。


2020年6月12日

北京市商务局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