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中心各部门:
为保证2016年度财政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兹定于2016年12月23日为教育中心2016年度财务结账日,因当年开具的发票必须在当年办理报销手续,各部门有需要支出的款项,请务必于结账日前完成支付及报账手续,结账日后,非特殊情况,一律不予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特此通知。
财务基建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