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中心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积极促进社会主义和谐建设,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教育创新等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和贡献。为表彰在教育中心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科室,并通过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气,进一步推动教育中心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经教育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科室”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范围
2017年共评选表彰“优秀教师”7名、“优秀教育工作者”5名、“先进科室”2个。 评选范围为:“优秀教师”在专职教师中评选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在除专职教师之外的其它从事教学、行政、后勤管理和服务的人员中评选推荐;“先进科室”在教育中心所属16个科室中评选推荐。
二、评选条件“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实施素质教育,依法履行岗位职责,为人师表,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书育人,在培养学生健康人格、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成绩突出; 二具有较为深厚的学术功底,自觉更新知识,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能够将学科知识与教育理论、现代信息技术等有机结合,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某方面成绩突出; 三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受到师生尊重和信赖,在所承担工作任务方面成绩突出; 四在学校管理上,办学思想端正,坚持依法治校,勤政廉洁,民主开放,勇于创新,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凝聚力强,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以及学校管理、服务、学校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先进科室”的评选条件是:(1)政治素质高。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教育中心领导班子决策部署。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2)工作业绩好。认真落实科室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完成全年工作部署和科室任务中成效显著,工作成绩突出。(3)工作机制好。科室制度健全,工作程序严谨科学、规范流畅,工作效率高。(4)科室队伍好。科室人员整体素质高,团结协作,互相支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规现象。(5)群众反映好。有良好的大局观念和一盘棋意识,科室之间关系融洽,服务学生、职工群众和其它科室热情周到,在学生、职工和科室中有较高威望。
三、评选程序
(一)各科室评选推荐、自荐。教育中心各科室按照评选范围、名额和条件,在组织本科室人员进行评选的基础上自荐或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科室。各科室共推荐7名“优秀教师”,其中推荐本科室人员不超过3名(含);共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5名,其中推荐本科室人员不超过1名(含);推荐“先进科室”2个。请各科室于6月30日前向学校办公室上报推荐名单。
(二)审核公示。教育中心领导班子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受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科室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
(三)表彰奖励。教育中心将在教师节前后,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科室进行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评选表彰活动在教育中心领导班子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表彰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科室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二)充分发扬民主。要按照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严格审查,保证推荐质量。
(三)坚持客观公正。各科室在评选中要严格按评选条件要求,坚持客观公正,实行阳光操作,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教育中心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