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2018年元宵节将至,现就节日期间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重大意义
2018年元宵节是继元旦、春节假期之后又一个重要节点。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遏制“节日腐败”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节日期间正风肃纪与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对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的要求结合起来,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二、严明纪律要求,确保令行禁止
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节日礼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电子商务违规收受和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三、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教育提醒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纪律教育。通过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加强节前部署,提出纪律要求,把工作做细做实,把责任履行到位。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强化监督检查。中心党委、纪委、各支部纪检委员要紧紧围绕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通过检查、抽查、走访等方式,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违规公款购买节礼、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消费以及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的监督检查。
严肃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律严查快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决不姑息。
举报方式。中心纪委举报电话:84923131,84923159
教育中心党委(纪委)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