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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续订聘用(劳动)合同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30    创建人:

请下列人员于2018年3月30日-4月4日期间到办公室李敏老师处办理续订聘用(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路宏达、龚丽、李敏、张海燕、殷丽玲、杨颖、贾菲、王蓉、郁青、王蕊、吕文苹、席锁宁、高山、董晓净、左宁。

教育中心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